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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博诉新湃传媒等五家公司,五名被告涵盖出品方、出版方及衍生品制作方,新湃传媒已成失信被执行人,涉诉金额超千万|陈情令国风音乐专辑|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肖像权

admin网友爆料2026-08-285290
**吃瓜简评:王一博 vs 新湃传媒,肖像权大战再起**,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轰动一时的肖像权纠纷案件,涉案方包括知名艺人王一博和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被告方,这起案件不仅围绕着肖像权的使用引发了热议,更揭示了在文化产业中隐私权和版权保护的复杂性。,据法院公告,案件定于2026年10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公开开庭审...
**吃瓜简评:王一博 vs 新湃传媒,肖像权大战再起**,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轰动一时的肖像权纠纷案件,涉案方包括知名艺人王一博和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被告方,这起案件不仅围绕着肖像权的使用引发了热议,更揭示了在文化产业中隐私权和版权保护的复杂性。,据法院公告,案件定于2026年10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王一博作为原告,起诉了新湃传媒等五家公司,指控他们在拍摄《陈情令》相关内容期间偷拍私密花絮,并通过后期剪辑、拼接镜像等方式制作并传播视频,绑定艺人、制造话题,更为核心的是,被告方在双方合作结束后,未经王一博的授权,继续使用其肖像制作DVD、周边商品及收藏卡等高价售卖,甚至将其形象用于乙女向游戏的开发牟利。,王一博方面强调,自己从未授权被告方对其肖像的使用,而被告方却大肆滥用其私密花絮和肖像,严重侵犯了其个人隐私权和肖像权,公开信息显示,新湃传媒为《陈情令》等多部影视作品出品方,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约8112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文艺创作、演出及艺人经纪业务等,新湃传媒在案件中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已成“老赖”,涉案金额超千万。,王一博本人是中国内地知名艺人、演员、歌手和职业赛车手,2019年凭借《陈情令》的热爆表现而一举成名,202年凭《陪你到世界之巅》获金鹰奖观众喜爱的男演员奖,作为《陈情令》的核心成员之一,他的形象和权益自然备受关注,这次诉讼不仅是王一博个人权益的维护,更是对整个文化产业中肖像权和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案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案件涉及的内容包括肖像权、隐私权、版权使用、合同履行等多个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肖像权受保护的范围非常广泛,未经授权的肖像使用可能导致侵权责任,特别是在娱乐圈,艺人的私密生活和肖像常常会被商业化利用,如何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公众对这起案件的关注度很高,许多网友表示支持王一博的立场,认为艺人的私密权和肖像权不应被滥用,也有一部分观点认为,艺人在参与影视制作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自觉,避免私密花絮流出,毕竟,在娱乐圈,私密生活的曝光已经成为常态,如何在商业化和个人隐私权之间找到平衡,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从商业角度来看,这起案件也引发了对文化产业链的反思,新湃传媒作为一家专业的影视制作公司,其核心竞争力在于内容的创作和制作能力,但如果在制作过程中忽视了法律和道德底线,利用艺人的私密花絮进行商业操作,不仅会导致法律风险,更会损害公司的声誉和长远发展。,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值得期待,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对被告方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明确肖像权和隐私权的界限,无论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将对娱乐圈的商业运作产生深远影响,也将为类似事件提供重要的法律参考。
**吃瓜简评:王一博与新湃传媒的肖像权纠纷**,知名艺人王一博以肖像权纠纷为由,对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提起诉讼,这起案件不仅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也暴露了在文化产业中肖像权保护的不足之处。,案件的基本情况是:王一博在拍摄《陈情令》等影视作品期间,与新湃传媒合作,合作结束后,被告方未经王一博的授权,继续使用其肖像,制作并出售DVD、周边商品、收藏卡等高价产品,甚至将王一博的形象用于乙女向游戏的开发中,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王一博的肖像权,损害了他的名誉和商业利益。,新湃传媒在案件中已经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涉诉金额超过千万,这表明该公司在合作期间未能履行合约义务,且在侵权行为上有明确的证据支持,新湃传媒作为《陈情令》和《父辈的荣耀》等多部影视作品的出品方,注册资本较大,经营范围涉及影视制作、艺人经纪等业务,显然具备履行合约和经营能力,但却选择了侵权之路。,王一博作为一名多才多艺的艺人,不仅在影视领域有着显著的成就,还涉足音乐和赛车等多个领域,他的个人形象和肖像权价值极高,任何未经授权的商业使用都可能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值得一提的是,王一博在2023年因《无名》《长空之王》《热烈》等多部作品的出色表现,以及2024年主演的谍战剧《追风者》,进一步提升了他在公众中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案件的公开审理和法院的相关公告也显示出司法机关对肖像权保护的重视,法院明确指出,若被告方未能按时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这不仅体现了法院对案件的严肃性,也表明司法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此类案件。,从法律意义来看,这起案件为文化产业中的肖像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案例,肖像权是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随意侵犯,特别是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和肖像的商业价值日益增高,相关企业更应注重合规经营,尊重个人权益。,公众对此案件的关注度也非常高,这不仅是因为涉案金额庞大,还因为案件反映了当前文化产业中普遍存在的“偷拍、侵权、造谣”等不良现象,随着社交媒体和网络环境的不断发展,公众对个人隐私和肖像权的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高,类似的事件不仅损害了艺人的个人权益,也可能对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从吃瓜的角度来看,这起案件无疑是一个“大瓜”,值得我们深入关注和讨论,它不仅是一起普通的法律纠纷,更是对文化产业中权益保护和经营规范的深刻提醒,希望通过此案件,相关方能够顺利解决争议,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近日,知名艺人王一博以肖像权纠纷为由,将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被告诉至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6)鄂1303民初4951号。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根据法院公告,开庭日期为2026年10月8日。

除核心出品方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余被告包括: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子沐有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科洛舍(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随州市曾都区欣存词电子商务商行。

其中,中国数字文化集团系《陈情令国风音乐专辑》实体CD的出版发行方;科洛舍则专门从事《陈情令》相关收藏卡、小卡等衍生品的制作与销售。

据起诉内容,王一博方面指称,新湃传媒在拍摄期间大量偷拍包括艺人换装在内的私密花絮,并通过后期恶意剪辑、拼接镜像等方式传播扭曲视频,用以绑定艺人、制造话题。

更核心的指控在于,双方合作结束后,被告方未经授权持续使用王一博肖像,将花絮制成DVD、周边商品及收藏卡等高价售卖,甚至将其形象用于乙女向游戏的开发牟利。

新湃传媒已成失信被执行人

涉诉金额超千万

公开信息显示,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陈情令》、《父辈的荣耀》等多部影视作品出品方。据企查查信息,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资本约8112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文艺创作、演出及艺人经纪业务等,由宁波高新区新灿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春珈五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持股。

该公司现存多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信息,涉案金额超千万,目前已成失信被执行人(老赖)。

王一博(YiBo),1997年8月5日出生于河南洛阳,中国内地影视男演员、流行乐歌手、职业赛车手。2014年以UNIQ组合成员身份出道。2019年主演《陈情令》人气飙升,同年发行单曲《无感》。2020年凭《陪你到世界之巅》获金鹰奖观众喜爱的男演员奖。2023年主演《无名》《长空之王》《热烈》多部电影。2024年主演谍战剧《追风者》。身为职业摩托车赛车手,他在赛道同样屡获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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